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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BH202607001-X01]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矶南山庄改建提升工程设计

【信息时间:2026-07-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矶南山庄改建提升工程(项目名称)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矶南山庄改建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转发《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矶南山庄改建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的通知 锡数投审202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招标人为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67号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现址内;

2.3 工程类型设计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67号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现址内,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原矶南山庄并原址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7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76.7平方米,最大层数2层,总高11.3米左右,建安约4450万元。

2.5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160

2.6设计范围: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矶南山庄改建提升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全套设计(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内部装饰、新风空调、配电系统、给排水、弱电智能化、消防及室外配套及景观亮化)。

2.7 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要求。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3.4.2其他:1、财务要求:2023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①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②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3月-2026年5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3月-2026年5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3月-2026年5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3月-2026年5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主体单位的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②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④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⑤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4.资格审查办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91400分至2026年71423 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31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67号

邮编:214000

联系人:赵明龙

电话:0510-82336090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8室

联系人:赵亦文、刘明、龚茜茜

电话0510-68102198

项目负责人:赵亦文

传真

电子邮件48156015@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10-81178710。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