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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BH202511002-X03]太湖新城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监理

【信息时间:2026-05-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太湖新城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BH202511002-X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新城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滨数投备[2026]1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滨湖区融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融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0号Kpark商务服务中心大厦

2.3 工程类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太湖新城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建设项目,园区占地面积约5.5万㎡,共四栋载体,总建筑面积约22.6万㎡。本项目包括室内改造及室外环境改造,其中室内改造面积约1.5万㎡,主要涵盖1#、3#、4#楼1~20层的大堂、门厅、过道、电梯厅、楼梯间、前室、卫生间及地下车库区域,最大建筑高度83.5m,室内改造内容为房屋室内改造、暖通、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等; 室外环境改造面积约3.5万㎡,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停车场、中心广场、公共活动空间、室外综合管线(含雨污水)、配套设施设备、标识标线、室外照明及景观绿化提升。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60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95.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本项目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包括大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室内修缮改造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道路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照明工程、标识标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7 监理服务期: 180 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1、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2年-2024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信誉要求: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或记分,且公示期未满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2-2026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2-2026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4、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35号文,结合项目实际需求,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得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不得有外聘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监理机构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现场,一经备案确认原则上不予变更。必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上述所有人员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述所有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2-2026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2-2026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除总监外,监理机构其他成员不允许有退休人员。)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26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无锡市滨湖区融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555号江南城写字楼201室 
联系人:
刘璘珺 
联系人:
沈凌、侯小松 
电话:
0510-81179152 
电话:
13921165050 
传真:
 
传真:
0510-82622097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1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hdgczj@163.com 
项目负责人:
沈凌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1178710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评标办法.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